无论你是工程从业人员还是有营业性质的单位,生活或工作中可能都会遇到消防报审,比如你刚装修好的心爱的店铺却因为不能顺利通过报审而影响到你是否正常开业。但是对于消防报审流程可能大家有点陌生,本次小智就结合现有的规范和法规来和大家探讨一下
:多大规模的工程需要申请消防验收?多大规模需要向消防部门备案、消防部门进行抽查?
根据《*共和国消防法》:门规定的
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建设工程
,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机关消防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机关申请消防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机关消防备案,机关消防应当抽查;建筑单位在工程验收后应当报机关消防部门
;消防部门应当进行抽查;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
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游艺厅、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
1、设有上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2、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本条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5、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6、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地下单体建筑(车库除外);
7、建筑高度超过一百米的居住建筑建设工程;
8、国家、省重点建设工程。
根据上述情形分析,我们可以清楚的把自己的工程具体归类,然后根据分类情况来选择怎样的报审流程。具体消防报审的具体流程是什么我们下次探讨。
03 总平面布局
1、审查工程选址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和城乡消防规划的要求。
2、建设工程用地红线是否与规划局审批相一致。审查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1)根据建筑类别审查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防火间距不足时,审查是否符合规范规定的其他规定要求。同时应审查民用建筑附近是否有易燃易爆场所。
(2)不同类别的建筑之间,U型或山型建筑的两翼之间,成组布置的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加油加气站,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天然气工程、石油库等建设工程与周围居住区、相邻厂矿企业、设施以及建设工程内部建、构筑物、设施之间的间距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新建、扩建项目消防设计文件申报内容
(一)设计说明书
1、项目设计依据。包括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有关部门对本项目批准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建设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项目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总指标。包括能反映建筑规模的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高度以及剧院、体育场馆等场所的座位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仓库等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等。
4、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5、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6、总平面。包括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位置,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拆除的情况,建筑物、构筑物满足防火间距的情况,功能分区,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和车流的组织、出、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量的确定,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
7、建筑、结构。包括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和结构选型,建筑物构件的构造及燃烧性能、耐火限,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建筑的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立面造型及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建筑的安全疏散、消防电梯以及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的布局,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等。
8、建筑电气
(1)消防电源、配电线路及电器装置。包括消防电源供电负荷等级确定、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备用电源性能要求及启动方式;变、配、发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及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消防技术标准有要求的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型号和敷设方式,以及配电设备、灯具的选型、安装方式;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值、电源型式、灯具配置、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控制方式、持续时间;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部位、照度、供电时间等。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包括保护等级的确定及系统组成,消防控制室位置的确定,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控制台(柜)等设备的选择,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控制逻辑关系及控制显示要求,概述火灾应急广播、火灾警报装置及消防通信,概述电气火灾报警,消防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接地及接地电阻要求,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应急照明的联动控制方式等;当有智能化系统集成要求时,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子系统的接口方式及联动关系。
9、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消防水源。由市政管网供水时,应说明供水干管方位、接管管径及根数、能提供的水压;采用天然水源时,应说明水源的水质及供水能力、取水设施;采用消防水池供水时,应说明消防水池的设置位置,有效容量及补水量的确定,取水设施及其技术**措施。
(2)消防水泵房。包括设置位置、结构型式、耐火等级、设备选型、数量、主要性能参数、运行要求。
(3)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标准及一次灭火用水量、总用水量的确定,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及室外消火栓的布置,系统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式。
(4)室内消火栓系统。包括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场所、用水量的确定,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及消火栓的布置,系统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式,消防水箱的容量、设置位置及技术**措施。
(5)灭火设施。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各类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设计参数、系统组成、控制方式以及主要设备选择等予以说明。
10、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包括设置防排烟的区域及方式,防排烟系统送风量、排烟量的确定,防排烟系统及设施配置、控制方式;暖通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
11、热能动力。包括室内燃料系统的种类、管路设计及敷设方式、燃气用具安装使用要求等燃料系统的设计说明;锅炉型式、规格、台数及其燃料系统等锅炉房设计说明;气体站房、柴油发电机房、气体瓶组站等其他动力站房的设计说明。
我公司拥有消防设计资质,有的设计人员,cad电子制图,有设计报审章,晒蓝图机。可以承接新建扩建改建以及装修项目中的消防设计,装修设计业务,同时负责办理 消防设计审批、设计备案等消防手续。设计的消防报警系统、消防喷淋系统、消火栓系统、消防排烟 系统在满足消防规范的同时,兼顾性、实用性、节约性于一体,满足客户的需求。
消防设计步骤:
一、设计条件
(一)、建筑部分
1、熟悉建筑资料,了解建筑性质及分类(该建筑属于几类高层建筑?主要作为消防系统设计依据);
2、熟悉建筑平面及功能布置,确定用水点(排水点)位置;
3、通过对整体建筑进行给排水(含屋面雨水)初步布置确定建筑布局是否合理?如不合理在那些部分需要修改(主要为设备间尺寸、管道井位置及数量、用水点尽量上下对齐、配电间移位等)
现将建筑给排水、消防、人防工程供水系统审图的几个大原则和按图纸目录分述的要点介绍如下。
(1)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标准规范及《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2)图纸资料是否齐全,能否满足施工需要。
(3)设计是否合理,有无遗漏。图纸中的标注有无错误。有关管道编号、设备型号是否完整无误。有关部位的标高、坡度、坐标位置是否正确。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是否正确完整。
(4)设计说明及设计图中的技术要求是否明确。设计是否符合企业施工技术装备条件。如需要采用措施时,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5)设计意图、工程特点、设备设施及其控制工艺流程、工艺要求是否明确。各部分设计是否明确,是否符合工艺流程和施工工艺要求。
(6)管道安装位置是否美观和使用方便。
(7)管道、组件、设备的技术特性,如工作压力、温度、介质是否清楚。
(8)对固定、防振、保温、防腐、隔热部位及采用的方法、材料、施工技术要求及漆色规定是否明确。
(9)需要采用施工方法、施工手段、施工机具的部位要求和作法是否明确。
(10)有无材料要求,其规格、品种、数量能否满足要求,有无材料代用的可能性。
总说明
(1)设计说明应包括设计依据、设计范围,给排水、消防各个系统扼要的叙述,管材及接口、阀门及阀件、管道敷设、管道试压、防腐汕漆、管道及设备保温等内容。
(2)主要设备、材料表中的水泵、水处理设备、水加热设备、冷却塔、消防设施、卫生器具等的造型是否安全合理。
(3)管道、设备的防隔振、消声、防水锤、防膨胀、防伸缩沉降、防污染、防露、防冻、放气泄水、固定、保温、检查、维护等是否采取有效合理的措施。
(4)是否按消防规范的要求设置了相应的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气体灭火、水喷雾灭火、灭火器等系统和设施,消防水量计算是否合理。
(5)是否选用了淘汰产品。
(1)生活水池、水箱是否为立的结构型式。
(2)给水管道与水加热设备及可能引起回流的卫生设备的连接是否有防止回流污染的措施。
(3)生活给水泵房的位置是否避开了有防振或有安静要求的房间。水泵机组,吸、压水管支架及机房墙体顶板是否采取了隔振或消声措施。
(4)有无厕所、盥洗室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仪器储存及变配电等有严格卫生要求用房的上层。
(5)地下污水泵井是否设置密封井盖和通气管。
(6)选用的水加热设备及其布置、敷设是否考虑了检修要求。
(7)管道的布置、敷设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水消防、人防部分平面图
(1)建筑物内不同用房或公共场所灭火设施的选择是否恰当,有无遗漏的地方。
(2)消防水池、高位水箱及消防水泵房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3)消火栓及自动喷洒头、水泵接合器的布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4)需要水幕分区或配合防火卷帘分区处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了相应的水幕设施。
(5)消防电梯是否设置了排水设施。
(6)寒冷地区、无采暖地下车库有结冻可能的水消防管道是否有合理可行的防冻措施。
(7)灭火器的造型与布置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8)当有人或防空地下室时,给排水设计应符合人防设计有关规范及当地人防主管部门的要求。
(1)消防或生活共用的室外给水管是否按规范要求连成环状管网,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的布置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
(2)入市政污,雨水管接合井的管径、标高是否合适。
(3)化粪池、污水池等与埋地生活用水储水池的距离是否不小于10m,当不满足时,是否采取了防止污染生活用水储水池水质的有效措施。
给水系统
(1)高层、低层建筑的给水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不利用水处的水压能否得到保证。
(2)给水管道的连接是否存在回流污染问题。
(3)水池、水箱至生活饮用水点的供水管上是否按规定采取了安全可靠的一次防污染措施。
(4)按规定需设中水的项日,是否设置了中水处理与供水系统,中水水量是否平衡。
(1)热水供水分区是否与给水分区一致,热水供水压力能否与冷水压力平衡,(单使用冷水或热水者除外)。
(2)其中热水供应系统是否设置了有效的循环系统,高层建筑的热水系统采用减压阀分区时能否保证各区循环系统的正常工作。
(3)公共浴室是否设有水温稳定和节水措施。
(4)系统上是否设有防膨胀泄压用的安全阀,膨胀管(或膨胀罐),伸缩节 ,同定支架等附件。是否设有防止和减缓管道和设备结垢、锈蚀的装置。
(1)排水系统是否采用了雨、污分流;雨水斗及其布置是否符合要求。
(2)污水立管底部的排水横管的连接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或采取单出户的措施。
(3)水管是否按规范要求设置通气管及检查口、清扫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