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本要求依据《建设项目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参照《建筑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制定。建设依法申报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所提供的消防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本要求。
一般要求
(一)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项目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
(二)消防设计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编排: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日期。
2、扉页:设计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楼梯电梯审核
(1)审核电梯与其他用电设备是否存在干扰,确保其安全运行。
(2)审核电梯电源箱位置是否合理,不得置于机房深处,应确保主开关位置从机房便接近。
(3)审核是否正确选用主开关,确保采用刀熔开关的熔体电流满足电梯频繁起动尖峰电流的要求,空气开关是否具有保护特性。
(4)确保楼梯净高满足规范要求,平面、剖面、平面与整体结构平面图是否存在矛盾。
(5)审核梯段板厚度及配筋是否经济合理,电梯周边无结构墙柱时是否设置了构造柱。
(6)审核电梯基坑深度是否和电梯样本一致。
进深较大,体量较大的建筑
车间、厂房等,如散发大量余热、余湿量,自然通风的方式。比如设置天窗,屋面上设置无动力排风设施。但如无以上设施,则必须考虑机械通风。散发烟味、臭味以及有害气体的车间、厂房、即使外窗设置较多,也需要设置机械通风,比如电焊车间、PVC手套加工、制作车间等。
大型商场、超市、办公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因进深较大,仅靠外窗无法满足人员的卫生及通风换气要求,需考虑设置机械通风设施。
设固定窗,无法进行自然通风,而且又有人员长期停留的房间。如地下办公等房间,为了采光要求设置了窗井,此时需要跟建筑人员核实是否为固定窗,如为固定式则不能满足人员的卫生要求,必须设置机械通风。
有要求,必须设置机械通风或机械补风的房间
如汽车库通风,需满足《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736-2012中6.3.8条规定
汽车库通风应满足以下规定:
车库内自然通风不能满足CO 允许浓度应不大于30mg/m3 的标准时应设机械通风系统。
地下汽车库宜设置立的送风、排风系统。具备自然进风条件的地下汽车库,可采用自然进风、机械排风的方式。
综合性核查
(1)组织各负责人,审核整体图纸内容,如基础设计、地基处理、结构设计等要素,并根据实际施工环境进行优化。
(2)审核建筑占地、布局等与相关建设项目之间在几何尺寸、轴线方向上是否对应。
(3)对建筑下部的地下构筑物、管线位置进行核查,明确相互位置关系,避免产生扰动。
(4)审核施工重难点是否已经进行必要的说明,是否便于施工,对新工法等是否进行了详细说明,并有相应的技术交底。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736-2012中6.1.8条规定凡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民用建筑,应单设置排风系统:
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物质混合后能引起燃烧或爆炸时;
混合后能形成毒害更大或腐蚀性的混合物、化合物时;
混合后易使蒸汽凝结并聚积粉尘时;
散发剧毒物质的房间和设备;
建筑物内设有储存易燃易爆物质的单房间或有防火防爆要求的单房间。
、施工图审查中常见的设计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各通风系统没有编号,不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造成图纸表达不清晰,图纸设计质量显得不高。应对系统风机进行编号,如PF-1.2.3、JF-1.2.3,并在说明中列表表示各系统的风量、位置功能区间及用途。遇到上述情况要及时和设计院沟通,明确系统设计意图,确保正确施工。
检查增压空气供应系统。自动手动启动加压送风系统,打开相应送风口,启动送风机,送风正常,反馈信号正确。检查排气系统。自动手动启动排烟系统,打开相应的排烟口,启动排烟风机,排烟正常,反馈信号正确。
灭火器的类型正确。有固体的,应当配备能扑灭火灾的灭火器;贮压灭火器压力符合要求,压力表指针在绿域;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易接近的地方,不影响安全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