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公用总承包企业等级标准
十一、通信总承包企业等级标准
十二、机电总承包企业等级标准
专业承包企业等级标准分类
1、地基基础专业承包企业等级标准
2、起重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企业等级标准
3、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企业等级标准
4、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企业等级标准
5、设程专业承包企业等级标准
6、防水防腐保温专业承包企业等级标准
7、桥梁专业承包企业等级标准
8、隧道专业承包企业等级标准
9、钢结构专业承包企业等级标准
10、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企业等级标准
11、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企业等级标准
12、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企业等级标准
13、幕墙专业承包企业等级标准
14、古专业承包企业等级标准
15、城市及道路照明专业承包企业等级标准
16、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企业等级标准
17、公路路基专业承包企业等级标准
18、公路交通专业承包企业等级标准
19、铁路电务专业承包企业等级标准
20、铁路铺轨架梁专业承包企业等级标准
21、铁路电气化专业承包等级标准
22、机场场道专业承包企业等级标准
1.4.3 三级
可承担下列的: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
(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
(3)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
(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
注:
1.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工业、构筑物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屋面、装修装饰、幕墙、附建人防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防雷等
配套。
2.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职称。
3.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下且**出总承包二级承包范围的的,应由总承包一级企业承担。
申请资料编辑
(一)综合资料卷,应包括以下内容:
1.目录及页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扫描件;
3.企业证书正、副本扫描件(新设立企业不提供);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扫描件;
5.企业章程扫描件(需附股东签字或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