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地震效应
根据《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局部修订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1:400万《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的规定,确定本场地震设防烈度为6度区。根据《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的相关规定,属于标准设防类。本应按6度进行抗震设防,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设计地震分组为**组。根据勘察资料判定场地土主要为中软土,其等效剪切波速150<Vse≤250,场地覆盖层厚度为3.0-50.0m,由此判定场地类别为II类,地震特征周期值为0.35s。本场地地形平坦开阔,根据《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2016年局部修订版)表4.1.1,属抗震一般地段。场地勘察深度范围无可液化的粉土、粉砂,可不考虑地基土的地震液化问题。
8 岩土分析评价
8.1 场地稳定性评价
场地地形平坦,勘察深度内无活动性断裂、土洞、岩溶、滑坡等不良地质作用,无古墓、古河道、暗塘、暗浜、孤石等不利埋藏物。所揭示岩层未见临空面、破碎带等,场地稳定性好,适宜。
8.2 岩土层评价
①素填土:部分分布,厚薄不均,结构松散,尚未完成自重固结,承载力低,沉降量大,不可作拟建物的基础持力层。
②粉质黏土:埋深较浅,部分地段缺失,厚度变化大,物理力学性质
(5)场地附近未见明显污染源,根据场地水质分析资料,判定本场地地下水对Ⅱ类环境中的混凝土结构具微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微腐蚀性。
(6)根据土的腐蚀性分析成果判定,土对Ⅱ类环境中的混凝土结构具微腐蚀性,对钢筋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微腐蚀性。
9.2 建议
(1)岩土层的承载力特征值和压缩模量(变形模量)及桩的极限侧(端)阻力标准值,建议采用报告中各值。
(2)建议本的综合楼采用浅基础,以③强风化砂岩为持力层,采用柱下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拟建物中的1#厂房和2#厂房,可采用浅基础和桩基础相结合的方案:1#厂房大部地段选用浅基础(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仅东南侧(ZK26~ZK30孔)地段可选用桩基础(人工挖孔灌注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