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材料要求:
1、如实填报《勘察、设计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对其真实性负责。申
报材料要清楚、齐全,出现数据不全、字迹潦草、印鉴不清、难以辨认的,受理部门不予受理;
2、附件材料采用A4纸装订成册,并有目录和分类编号;技术人员证明材料应按人整理并依照申请表所列技术
人员顺序装订。其中证书正、副本须全部复印,不得有缺页。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注册执业人员应加盖
个人执业印章(非注册人员除外)。材料中要求加盖公章或印鉴的,复印无效;
3、《申请表》需在网上完成填报,并打印带条形码的《申请表》;
4、本市审批的:《申请表》附件材料一式一份;
建设部审批的:三份《申请表》和二份附件材料。
3、办理程序
1、网上申请和申请表制作;
2、申请材料制作;
3、书面申请受理;
4、审核、公示;
5、审批、公告;
6、证书领取。
注:建设部审批事项以建设部公开内容为准。
4、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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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10年以上勘察经历,作为项目负责人
主持过本专业勘察**项目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土木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勘察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注册人员应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
申请勘察类型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主导专业非注册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勘察类型
乙级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其中,每个主导专业至少有1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勘
察类型**项目不少于2项。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术装备,满足“勘察主要技术装备配备表”规定的要求。
(2)有满足工作需要的固定工作场所及室内试验场所。
(3)有完善的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经营、设备物资、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2、乙级
2-1资历和信誉
(1)符合企业法人条件。
(2)社会信誉良好,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150万元人民币。